各会员、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23〕119号),我会启动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推选成果论文为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ISSN)的国内外自然科学类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的中英文论文。
2.推选成果论文包括基础研究论文、应用研究论文和综述性论文,优先推荐已转化应用的学术成果论文。工作总结、考察报告、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属于推选范围。
3.推选论文的成果、版权应属于江苏省内的单位和个人,第一作者和排序第一的通讯作者须在江苏工作(以论文发表时为准),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属地在江苏。
4.凡内容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争议的论文,或涉及违背有关保密规定、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学术论文不得申报参选。
二、推选资格和名额分配
根据省科协要求,我会可推荐论文5篇,其中至少包含1篇国内期刊论文。
三、推选安排
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分类标准,结合我省学术研究现状及省级学会分布,将论文推选划分8个学科集群(附件1)进行。论文推选实行推选单位初评、学科集群专业评审组复评、推选委员会终评制度。
四、实施步骤
1.符合推选条件的论文作者按照推选单位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2)和相关材料提交至邮箱:jsshyxh@126.com,截止日期:2023年9月19日。
2.学会根据接收申报的情况组织专家,9月24日前对申报成果论文完成初评审核,在江苏省海洋学会网站:www.jsos.org.cn公示初评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3.通过初评的论文作者注册登录论文推选系统(登录入口:http:// kcjs.octabox.cn),在线填报提交推选材料,推选单位登录系统进行审核提交,推选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10日至10月10日。
五、结果发布
省科协、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联合发布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结果,向论文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联系方式
杨芳,025-83786717,18769683174
电子邮箱:jsshyxh@126.com
附件:
附件1:学科集群划分表.docx
附件2: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申报书.docx
江苏省海洋学会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