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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3-04-04 | 1801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位会员:

    根据江苏省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23〕37号),我会启动2023年度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时间及标准

  2023年度“托举工程”实施时间从2023年7月1日到2025年6月30日,为期2年。资助标准为3万元人民币。

  二、申报人员条件

  申报人须为我省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申报人须为江苏省海洋学会会员;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在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五)未曾入选本资助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项目;

  (六)能够积极参与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政治引领培训、学术交流等相关活动。

  三、推荐名额

  江苏省海洋学会可推荐候选人1名。

  四、申报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限推1名候选人;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会员向学会提交《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三)学会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经常务理事会议审议同意后向省科协推荐;

  五、资助经费使用范围

  资助经费用于被托举人学术成长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主要包括:

  (一)出国(境)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短期培训差旅费、注册费等相关支出;

  (二)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出版自然科学范围内的原创性科技、科普类著作等相关支出;

  (三)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的相关直拨支出。

  六、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表》1份;

  (二)附件材料1份。包括: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所参与的科研活动及所取得的成果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请于4月24日前将《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表》、附件材料发送至秘书处邮箱。

  联系人:杨芳,025-83786717  18769683174

  邮 箱:jsshyxh@126.com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电气馆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1)

2、2023年托举工程申报表(样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