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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1-04-16 | 4028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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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科协《关于开展2021 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41号)文件精神,江苏省海洋学会启动2021年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标准
2021年度资助对象为100名,每人资助3万元人民币。实施时间从2021年7月1日到2023年6月30日,为期两年。我会可向江苏省科协推选1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候选人。
二、申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省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江苏省海洋学会会员;  
(二)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 ” 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三)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在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五)未曾入选过本资助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项目。
三、申报推荐程序
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选的选拔推荐,坚持重条件质量、看发展潜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学会提交《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二)学会经常务理事会审议同意后确定推荐人选。
(三)申报人工作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同意其申报托举工程,并对其政治、经济、品行把关,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助经费使用费范围
资助经费用于被托举人学术成长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主要包括:
(一)出国(境)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短期培训差旅费、注册费等相关支出;
(二)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出版自然科学范围内的原创性科技、科普类著作等相关支出;
(三)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的相关直接支出。
五、报送材料和内容
申报人材料:
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书3份,从网络申报系统打印后签字盖章;保密审查证明1份,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出具。
附件材料1份(可装订成册)。附件材料包括: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所参与的科研活动及所取得的成果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书面材料请于2021年4月26日前报送至学会秘书处。
   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单位:江苏省海洋学会  联系人:杨芳
   联系邮箱:jsshyxh@126.com
   联系电话:(025)83786717    18769683174
   收件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

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