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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度江苏省海洋学会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4-09-29 | 329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江苏省海洋学会社会服务功能,增加先进技术标准有效供给,根据《江苏省海洋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

法(试行)》规定,现面向有关单位公开征集2024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不得与国家和地方相关行业政策相抵触;

2.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3.尚无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且急需制定的,可制定团体标准,并可适时申请转标,纳入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体系;

4.遵循开放、透明、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优先支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推动海洋科学技术进步,提高海洋软硬件产品质量和满足市场需求的标准项目;

5.鼓励制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或进行国际标准的对接与转化;

6.应当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填补标准空白;

7.禁止利用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技术、设备、人员条件和经费支持;

2、立项申报前应对项目目的与意义、国内外标准化情况、标准需解决的重点问题以及与现行法律法规的关系等进行必要的前期调查研究,并明晰主要技术内容;

3、标准要具有广泛代表性,应至少3家以上单位联合提出申请。

4、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海洋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学会团标管理办公室。

三、征集时间

学会团标管理办公室常年接受立项申报,根据提交材料的完整性适时组织评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芳

联系电话:025-83786717、18769683174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电气馆  



附件1:江苏省海洋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docx


江苏省海洋学会

2024年9月26日